淘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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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名大学生诈骗案被抓 8名大学生被诈骗

手机 0

  “学生手机兼职,工资日结”

  “租借手机卡、银行卡轻松赚钱”

  这样的工作,你心动了吗?

  殊不知已成罪犯帮凶

  近日,江西赣州信丰警方成功捣毁

  一个以在校学生为主的

  “手机口”*窝点

  近日

  警方在工作中获悉

  辖区有人为*分子提供拨号服务

  反诈中心立即联合嘉定派出所展开侦查

  经缜密分析研判

  民警很快锁定一个*窝点

  先后将违法行为人廖某林、叶某奇

  胡某强、黄某鑫、王某东

  吴某琪等6人抓获归案

  现场扣押作案手机5部

  经查

  违法行为人廖某林

  在某平台上认识一*老板

  对方称帮助其实现通话中转

  满一个小时即可获利200元

  在利益的驱使下

  廖某林先后纠集叶某奇、胡某强

  黄某鑫、王某东、吴某琪等人

  利用手机、电话卡、微信搭建“手机口”

  通过拨打受害人电话并打开免提

  实现*分子与受骗对象的直接沟通

  累计获利2000元

  该6人均系在校学生

  民警已依法对6人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活动提供下列支持或者帮助:

  (一)出售、提供个人信息;

  (二)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洗钱;

  (三)其他为电信网络*活动提供支持或者帮助的行为。

  已有多地警方通报相关案件

  今年以来

  已有多地警方通报相关案件

  “手机口”*到底是什么?

  一是用两部手机,通过音频线、数据线连接或同时打开扬声器的方式实现语音中转,使得拨打出去的电话显示为本地号码。

  其中一部手机通过网络软件接通境外*分子,另一部本地手机拨打国内受害人电话、发送短信,实现人机分离,帮助境外*分子来掩饰来电真实归属地,从而更加具备隐蔽性和欺骗性。

  二是架设通讯设备将境外的电话号码转化显示成国内通讯号码,使受害人接到的号码显示为本地号码。

  警方提醒:

  批量拨打*电话、群发*短信

  或添加微信、QQ好友

  无论是否获得报酬

  这些行为都涉嫌为电信网络*等

  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帮助

  将被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上学期间,学习才是主业

  切莫为“蝇头小利”触碰法律红线

  拒绝“馅饼”,远离兼职陷阱

  记者调查发现,针对大学生的暑期兼职陷阱五花八门,通过梳理,有两类情况比较常见:一类是大学生被*分子利用,充当*工具;另一类,是*分子打着兼职招聘的噱头,以刷单或收取管理费的名义对大学生实施*。(8月22日《中国青年报》)

  每逢暑假,为了充实生活、增长见识或是赚点零花钱,不少大学生忙着找各类兼职工作。动机虽好,但陷阱不可不防。近日,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发布了5种常见兼职*套路,其中包括:帮助*分子取现;买卖电话卡和银行账户;搭建GOIP、VOIP等虚拟拨号设备;冒充客服电话引流;线下推广引流。尤须警惕的是,一些学生因涉世未深容易被眼前的蝇头小利所迷惑,进而成为*“工具人”。

  代发短信、代拨电话、代发图文……这些看似轻松工作,背后可能暗藏重重陷阱。最近热映的电影《孤注一掷》揭开了网络*的冰山一角,内中残酷触目惊心。无论是网络*还是兼职陷阱,实施者无不处心积虑、诱之以利,真可谓“一步一步全是陷阱”。

  对待骗局,轻敌轻信乃大忌。除了刷单这种常见的*套路,还有一些*团伙会伪装成正规公司招收暑假实习生,再以各种名目向大学生收取实习管理费,之后便拿钱跑路。当你以为看好自己的钱包即可,哪曾想骗子可能早已盯上了你的电话卡。比如“手机口”的兼职*,完成这种骗术需要两部手机,一部手机与所谓的客服保持通话,另一部手机则按照客服的指令拨打他们提供的电话号码,电话接通后,客服便开始实施*。在此类兼职陷阱中,即便只充当“传话筒”或“信鸽”的中介作用,但也无形中成为*帮凶,一旦有人上当受骗,打电话的大学生便难逃干系。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现实案例一再告诉我们:动动手指、躺着赚钱,是陷阱不是馅饼。遇上了不妨三思而后行,钱多事少的工作为何偏偏找上你?对大学生来说,防范兼职陷阱,关键还看个人。面对花样翻新的骗术,要摆正心态、提高警惕,升级防骗意识与能力,牢牢守住个人信息这条底线。因为无论*形式多么五花八门,个人信息都是实施骗局的关键一环。而若发现自己掉入了兼职圈套,应尽快报警、合理维权,才能及时止损,避免越陷越深。


6名学生被抓 6名学生刚开学就被抓警方提醒


“学生手机兼职,工资日结”

“租借手机卡、银行卡轻松赚钱”

这样的工作,你心动了吗?

殊不知已成罪犯帮凶

近日,江西赣州信丰警方成功捣毁

一个以在校学生为主的

“手机口”*窝点

近日

警方在工作中获悉

辖区有人为*分子提供拨号服务

反诈中心立即联合嘉定派出所展开侦查

经缜密分析研判

民警很快锁定一个*窝点

先后将违法行为人廖某林、叶某奇

胡某强、黄某鑫、王某东

吴某琪等6人被抓获归案

现场扣押作案手机5部

经查

违法行为人廖某林

在某平台上认识一*老板

对方称帮助其实现通话中转

满一个小时即可获利200元

在利益的驱使下

廖某林先后纠集叶某奇、胡某强

黄某鑫、王某东、吴某琪等人

利用手机、电话卡、微信搭建“手机口”

通过拨打受害人电话并打开免提

实现*分子与受骗对象的直接沟通

累计获利2000元

该6人均系在校学生

民警已依法对6人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活动提供下列支持或者帮助:

(一)出售、提供个人信息;

(二)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洗钱;

(三)其他为电信网络*活动提供支持或者帮助的行为。

“手机口”*到底是什么

一是用两部手机,通过音频线、数据线连接或同时打开扬声器的方式实现语音中转,使得拨打出去的电话显示为本地号码。

其中一部手机通过网络软件接通境外*分子,另一部本地手机拨打国内受害人电话、发送短信,实现人机分离,帮助境外*分子来掩饰来电真实归属地,从而更加具备隐蔽性和欺骗性。

二是架设通讯设备将境外的电话号码转化显示成国内通讯号码,使受害人接到的号码显示为本地号码。

今年以来,已有多地警方通报相关案件:

警方提醒

批量拨打*电话、群发*短信

或添加微信、QQ好友

无论是否获得报酬

这些行为都涉嫌为电信网络*等

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帮助

将被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上学期间,学习才是主业

切莫为“蝇头小利”触碰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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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赣州公安、@四川监狱、中国普法、中国青年报

编辑:尹媛媛 审核:刘晗煜 终审:商德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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