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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03月03日 17:54:37 中财网 |
原标题:精华制药: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 关于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致: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贵公司的委托,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 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章及《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中国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 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 相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合法性之目的 而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之目的,本所委派高俊强律师、冯琪律师列 席了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及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 验证。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1、根据贵公司2023年2月16日公告《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贵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做出决议,并于会议召开十 五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了股东,《股东大会通知》有关本次股东大 会会议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方式。 3、根据本所律师的见证,贵公司于2023年3月3日下午14:30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尹红宇 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2023年3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 15:00; 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3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 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股东大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 点、方式、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一致。 综上,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6人,代表股份 336,816,0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3687%。其中:参 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4名,代表股份 332,033,749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813%;参加本次股东 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22名,代表股份4,782,271股,占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587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股份332,033,749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81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2人,代表股份 4,782,271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74%。 根据贵公司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载 的表明贵公司截至2023年2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册之股东名称和姓名 的《股东名册》,上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上述股东或股东代表均出席了本次股东 大会。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 部分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根据本所律师的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 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表决,并对列入本次股东大会议程的提案 进行了表决。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本所律师、股东代表 共同负责记票和监票。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6,700,8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99.9658%;反对99,1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0.0294%;弃权1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667,109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919%;反对 99,1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735%;弃权1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3346%。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股东大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 见书随同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以下无正文,为《关于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签字页) 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经办律师: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鲁宏力 高俊强律师 _______________ 冯琪律师 二零二三年三月三日 中财网 |
图书馆偷书判几年 图书馆偷书判几年刑
图书馆偷书判刑,图书馆偷书判什么罪,图书馆偷书犯法吗,图书馆偷书处罚
原创 醉别高楼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
读过鲁迅的《孔乙己》,大家都会对文中的这一段印象深刻:
“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着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
那么,窃书算不算偷?
这不,深圳罗湖就发生了这么一宗案件:
2022年9月13日下午,徐某来到深圳罗湖书城,盗窃多本图书放进了自己的双肩包里,在携赃逃离现场的过程中被工作人员抓获,并扭送至派出所。
有人可能会说,偷书而已,可能是爱好学习呢?这还是一位上进青年?至于闹这么大动静纠住不放么?
坦诚说,如果真的是上进青年,小编都愿意买些书送给他。其实,没钱买书,在书城看看书,肯定是不要钱的。退一步说,想带回家看?号称“阅读之城”的深圳有上千个社区图书馆,分布在不同的街道和社区,去看书、去免费借书,都是可以的,这座美丽城市的阅读福利,称得上是典范。
徐某被抓获时,还辩称是想买书回家看、忘记买单了。可是,现实情况很快打脸了:
一是无业的他,被抓获时当场缴获书城的书籍32本,都是一些偏贵的书籍,价值近4000元。
二是初中学历的他,被缴获的书籍大都是他看不懂的科技类书籍,且这些书籍基本都是重复的。
三是监控录像等调出来,他已经不是第一次来书城“窃书”了,他可是个老手,早被书城的防损部门盯上了。
审讯中,他不得不承认,他盗窃书籍,是准备放到网上再去卖的。
同时,调出档案,徐某的盗窃行为,可以说是前科累累,之前在多地、多处都盗窃过,被行政拘留,甚至数次被法院判过刑。
这一次,徐某又已涉嫌盗窃罪了。
2023年1月,罗湖区检察院,依法对徐某提起了公诉。
徐某选择了认罪认罚,近日,法院以盗窃罪,已判处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徐某为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已得到应有的惩罚,希望他刑满释放后,能彻底地改过自新。
行文到此,小编颇有感慨:书是用来读的,是用来开眼界、长智慧的,书籍应该成为我们的精神食粮。闲下来多读读书,多好。如果有人还打书的主意,偷书去卖,既辜负了自己,更辜负了这座阅读之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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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窃书不能算偷?在书城偷书的他,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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