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年03月15日 19:20:56 中财网 |
原标题:中航高科:中航高科2022年度审计报告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大信审字[2023]第1-00232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No.1 Zhichun Road,Haidian Dist. 学院国际大厦 22层 2206 Beijing,China,100083 邮编 100083 审计报告 大信审字[2023]第1-00232号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高科”)的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航高科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航高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复合材料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2022年度中航高科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项目金额444,611.27万元,其中复合材料收入金额为400,303.64万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90.03%。中航高科在以下所有条件均已满足时确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No.1 Zhichun Road,Haidian Dist. 学院国际大厦 22层 2206 Beijing,China,100083 邮编 100083 认复合材料的收入:(1)与客户签署了买卖合同;(2)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并验收合格。 由于复合材料的收入对中航高科的重要性,为此我们确定复合材料的收入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上述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应对及审计程序主要有:评价与复合材料的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检查复合材料买卖合同条款,以评价有关复合材料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新收入会计准则的要求;就本年确认复合材料收入的项目选取样本,检查买卖合同及控制权转移和客户验收合格的支持性文件,以评价相关复合材料销售收入是否已按收入确认原则确认;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复合材料收入的项目选取样本,检查可以证明复合材料已交付且客户验收合格的支持性文件,以评价相关复合材料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四、其他信息 中航高科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中航高科2022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并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No.1 Zhichun Road,Haidian Dist. 学院国际大厦 22层 2206 Beijing,China,100083 邮编 100083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中航高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中航高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中航高科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中航高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 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航高科不能持续经营。 财务报表附注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本附注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企业的基本情况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包含子公司时简称“本集团”)原名称为南通纵横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系经南通市人民政府通政复[1988]48号文批准由原南通机床厂改组,于1988年12月21日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现公司总部地址位于江苏省南通市永和路 1号。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0138299578A;公司注册资本:1,393,049,107.00元人民币。 1993年2月和1993年12月,经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体改生[1993]39号文和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1993]69号文批准,并于1994年3月1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4]16号文批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并于1994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195.99万元。 1996年6月,本公司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送2股的比例实施股利分配,注册资本由6,195.99万元增加到7,435.20万元。 1999年9月,本公司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送2.5股转增7.5股的比例实施股利分配,注册资本由7,435.20万元增加到14,870.40万元。2000年5月16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2000]41号文核准,本公司以公开募集方式增发人民币普通股 5,000万股,注册资本由14,870.40万元增加到19,870.40万元。2001年5月,本公司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2股的比例实施股利分配,注册资本由19,870.40万元增加到23,844.48万元。 2007年2月1日,本公司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名称由南通纵横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07年2月13日在江苏省南通工商行政管理局换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7年1月8日,南通市人民政府批准将本公司原第二大股东江苏华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容)持有本公司4,887.6924万股国有股权划拨给南通工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名称已变更为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产控集团);2007年1月11日,南通产控集团的子公司南通科技工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科工贸)与江苏省技术财务报表附注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技术)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江苏技术将其持有的本公司6,720万股国有法人股转让给南通科工贸,南通产控集团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2007年2月1日,国务院国资委以国资产权(2007)87号文批准江苏华容将所持国有股划转给南通产控集团、江苏技术将所持国有股转让给南通科工贸。2007年 12月 26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公司字(2007)226号文批复,对南通产控集团及南通科工贸上报的《公司收购报告书》全文无异议,并同意豁免南通产控集团及南通科工贸因累计持有 11,607.6924万股公司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本公司于2007年5月21日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1股股份为对价,2008年1月18日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共计支付1,223.68万股的对价。 2010年5月12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515 号文)的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8,051.948万股,注册资本由23,844.48万元增加到31,896.42万元。 根据本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18,964,244.00元,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基准日为2012年1月4日,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37,928,488.00元。 根据本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398号《关于核准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中航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公司向中航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七家法人发行566,340,463股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中航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北京优材京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北京优材百慕航空器材有限公司100%股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4,268,951元。 根据本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398号《关于核准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中航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公司向中航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三家法人发行188,780,156股股份,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93,049,107元。 2014年3月3日,南通科技停牌,重组工作正式开始;2015年11月30日,在取得全部批复的基础上,按照重组协议完成了资产、人员等各项交割,重组工作全面结束。重组完成后,财务报表附注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南通科技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集团),成为航空工业集团下属第30家上市公司。 根据本公司2016年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成立装备子公司的议案》的决议,于2016年3月16日由本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南通天擎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成立“南通航智装备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 4月 14日,根据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将本公司机床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按截至基准日2016年3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值无偿划转至南通航智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本公司 2016年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15年股东大会审决议,公司名称拟由“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3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公司名称变更为“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5月16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由南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正式变更为“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的经营范围:航空新材料、高端智能装备技术开发;航空新材料、轨道交通、汽车、医疗器械、数控机床领域相关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房地产开发;创新创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6户,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财务报表已于2023年3月14日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二)持续经营:本集团在编制财务报表过程中,已全面评估本集团自资产负债表日起未来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本集团利用所有可获得的信息,包括近期获利经营的历史、通过银行融资等财务资源支持的信息作出评估后o合理预期本集团将有足够的资源在自资产负债表日起未来12个月内保持持续经营,因而本集团按持续经营基础编制本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附注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 营业周期 本集团以一年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 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本集团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的,按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体现为商誉价值。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六)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财务报表附注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集团将全部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被本集团控制的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结构化主体。 3.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统一母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日及会计期间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4.合并财务报表抵销事项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已抵销了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股东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5.合并取得子公司会计处理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合并于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期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6.处置子公司的会计处理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财务报表附注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七) 合营安排的分类及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单独主体,是指具有单独可辨认的财务架构的主体,包括单独的法人主体和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但法律认可的主体。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相关事实和情况变化导致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发生变化的,合营方对合营安排的分类进行重新评估。 2.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 本集团为共同经营参与方,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或负债,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或负债;确认出售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集团为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则参照共同经营参与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合营企业的会计处理 本集团为合营企业合营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本集团为非合营方,根据对该合营企业的影响程度进行会计处理。 (八)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本集团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九) 外币业务及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本集团对发生的外币交易,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合本位币入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财务报表附注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本集团的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等,若采用与本公司不同的记账本位币,需对其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后,再进行会计核算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报。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其他综合收益下列示。外币现金流量应当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处置境外经营时,与该境外经营有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十) 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及重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集团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消除或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财务报表附注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将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且自重分类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关会计处理,不对以前已经确认的利得、损失(包括减值损失或利得)或利息进行追溯调整。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所有的金融负债不进行重分类。 2.金融工具的计量 本集团金融工具初始确认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工具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金融资产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除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金融资产外),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④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 中航重机(600765):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大华审字【2023】000886号)中航重机600765,中航重机(600765)个股分机-牛叉诊股手机同花顺财经,中航重机600765股吧,中航重机600765总市值 时间:2023年03月14日 23:37:49 中财网 |
原标题:中航重机: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大华审字【2023】000886号)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23]000886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目 录 页 次 一、 审计报告 1-6 二、 已审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合并利润表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4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5-6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7-8 母公司利润表 9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0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1-12 财务报表附注 1-108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号院 7号楼 12层 [【【QQ微信】】]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微信】】.com 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23]000886号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重机)财务报 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航重机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 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航重机,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 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1.收入确认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中航重机的销售收入主要包括液压产品、散热器、航空锻造产品 等,包括军品收入和民品收入两种类别。2022年度,中航重机合并范围内实现的销售收入为 10,569,690,898.56元,营业收入相关的会计政策及财务信息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九)”和“附注五、注释 42.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由于不同客户对所采购产品的收货及验收管理有着不同的模式,造成中航重机对收入确认的管理难度比较大。因此,我们将收入的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于收入确认事项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和评价与营业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 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 同条款与条件,评价收入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3)针对销售合同有验收条款的,检查销售产品的发票、销售 合同、出库单以及客户验收的相关资料,判断是否达到收入确认条件; (4)针对销售合同没有明确验收条款的,检查发票、销售合同、 出库单、物流发运单以及客户收货证据等资料,判断是否达到收入确认条件; (5)根据客户交易的特点和性质,选取样本执行函证程序,以 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发生额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6)进行截止性测试,关注是否存在重大跨期的情形; (7)我们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 对支持性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中航重机管理层对营业收入 的确认和披露是合理的。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1.事项描述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中航重机存货账面余额为 3,592,239,973.42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76,605,458.58元,相关 信息请见财务报表“附注五、注释7.存货”。存货账面价值重大,占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5.73%。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取决于对存 货可变现净值的估计,涉及管理层判断,因此,我们将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于存货跌价准备事项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我们评估并测试了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相关的关键内部控 制; (2)对存货实施了监盘程序,检查存货的数量及状况; (3)我们获取了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抽取部分型号的产品比 较其在该表中记载的状态、库龄等信息跟监盘获知的情况是否相符; (4)我们通过比较同类产品近期的售价,对管理层估计存货跌 价准备采用的售价进行了评估; (5)我们选择部分存货项目,对其可收回金额和存货跌价准备 期末余额进行了复核测算; (6)检查在财务报表中有关存货跌价准备的披露是否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的要求。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中航重机管理层对存货跌价 准备的确认和披露是合理的。 四、其他信息 中航重机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中航重机 2022 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 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 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 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中航重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 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中航重机管理层负责评估中航重机的持续经 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中航重机、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中航重机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 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 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 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 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 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中航重机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航重机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 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中航重机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 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 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 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 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 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李琪友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潘红卫 二二三年三月十三日 2022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公司注册地: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机场路 9号太升国际 A栋 3单元 5层,总部办公地:贵州省贵阳市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多彩航空总部 1号楼 5层。公司法人代表:冉兴。本公司的母公司为贵州金江航空液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江公司”),最终母公司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工业集团”)。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原贵州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源液压”)更名形成,1996年 10月经贵州省(市)人民政府黔府函[1996]第 211号文件和国家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6]269号文件批准,由金江公司独家发起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 1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于 1996年 11月 14日在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营业执照注册号【【QQ微信】】1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214434146R。设立时公司总股本 5,110.00万股,其中金江公司以 5,551.39万元经营性资产认购 3,610.00万股国有法人股,1996年 10月 2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以每股 5.80元的价格上网定价发行 1,350.00万股社会公众股,同时以相同价格向内部职工发行 150.00万股内部职工股。1996年 11月 6日 1,350.00万股社会公众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150.00万股内部职工股于 1997年 5月 7日上市交易。经公司 199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以 1997年 5月 20日为股权登记日,实施每10股送 2股转增 8股的 1996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总股本达到 10,220.00万股。 根据股东大会决议,1998年 11月 5日至 11月 18日,公司以 1997年年末总股本 10,220.00万股为基数,以每股 4.50元的价格向全体股东每 10股配售 1.50股,其中金江公司认购 433.20万股,社会公众股东认购 450.00万股,实际配售股份 883.20万股,总股本达到 11,103.20万股。 根据股东大会决议,2006年 6月,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按照流通股股东每持有 10股股份获得金江公司送予的3股股份的方案实施,金江公司共向流通股股东送出股份1,035.00万股;与股权分置改革相结合,为解决金江公司占用公司资金的历史遗留问题,公司于 2006年 8月 24日回购金江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 248.90万股,经过上述股本变动后总股本为10,854.30万股。 2022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公司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国防科学技术委员会科工改[2007]591号文批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7]204号文《关于核准贵州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盖克航空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中航投资有限公司、贵州金江航空液压有限责任公司发行新股购买资产的批复》的核准,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7,079.14万元,其中: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447.76万股、贵州盖克航空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1,673.24万股、中航投资有限公司 681.80万股、金江公司 1,276.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 9.00元,本次重组后公司累计股本为 17,933.44万股。 根据公司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4,000.00万股(含 4,000.00万股)-8,000.00万股(含 8,000.00万股),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412号文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8,000.00万股。 公司 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 2008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用资本公积金每 10股转增 10股,公司于 2008年 9月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公司的总股本变更为 358,668,800股。相应地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调整为 8,000.00万股(含 8,000.00万股)-16,000.00万股(含 16,000.00万股)。 根据力源液压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力源液压的名称更名为“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证券简称也相应的变更为“中航重机”,证券代码保持不变,仍为 【【QQ微信】】。 为保持公司多年来形成“力源液压”品牌,公司与液压业务相关的全部经营性资产投资设立子公司“中航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所占股份为 99.95%。 2009年 2月 26日,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 16,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 10.50元,募集资金总额 1,680,0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 72,948,806.62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 1,607,051,193.38元,其中:记入股本人民币 160,000,000.00元,记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1,447,051,193.38元。 根据公司于 2010年 4月 20日召开的公司 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 2010年 5月 12日公司总股本 518,668,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5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总额 259,334,400.00股,每股面值 1.00元,计增加股本 259,334,400.00元。本次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本)均为人民币 778,003,200.00元。 2019年 2月 15日,公司召开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2019年 8月 16日,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19年 10月 16日,中国证监会向公司核发《关于核准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5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事宜,公司向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北2022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京国发航空发动机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6月更名为“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产融”)、中航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通飞”)等进行非公开股票发行,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 155,600,640股,每股价格人民币 8.53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27,273,459.20元,扣除发行费用 25,73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01,543,459.20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155,600,640.00元,溢价部分扣除发行有关的费用外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 1,145,942,819.20元。 截至 2019年 12月 9日,本次发行前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78,003,200.00元,股份总数为 778,003,200.00股(每股面值 1.00元),全部为流通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0.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778,003,200.00股。 本次增发后变更后的累计股本为 933,603,840.00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 100%,其中:有限售流通股份 155,600,640.00股,占变更后注册资本(股本)16.6667%;无限售流通股份778,003,200.00股,占变更后注册资本(股本)83.3333%。 公司 2019年 12月 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航重机 A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航重机 A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0年 3月 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航重机 A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航重机 A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2020年 3月 26日,公司公告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0] 89号)。2020年 4月 15日,公司召开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中航重机 A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关于中航重机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2020年 6月 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将 2020年 6月 8日确定为中航重机 A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的授予日,向 11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7,770,00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6.89元/股。 截至 2020年 6月 15日止,公司已收到上述 115名激励对象中的 106名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投资金额合计人民币 41,870,530.00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6,077,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 35,793,530.00元。 本次增发后变更后的累计股本为 939,680,840.00元,股份总数为 939,680,840.00股(每股面值 1.00元),全部为流通股,其中:有限售流通股份 161,677,640.00股,占变更后注册资本(股本)17.2056%;无限售流通股份 778,003,200.00股,占变更后注册资本(股本)82.7944%。 2022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 2月 4日,公司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1年 4月 2日,公司召开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1年 4月 9日,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21年 5月 6日,中国证监会向公司核发《关于核准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7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事宜,公司向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七号、上海聚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聚鸣多策略 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聚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聚鸣涌金 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李百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太平资管-招商银行-定增 36号资管产品、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6月更名为“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科工”)进行非公开股票发行,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 111,957,796股,每股价格人民币 17.06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09,999,999.76元,扣除发行费用 37,773,584.9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872,226,414.86元,其中计入股本为人民币 111,957,796.00元,溢价部分扣除发行有关的费用外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 1,760,268,618.86元。 截至 2021年 6月 9日,本次发行前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39,680,840.00元,股份总数为 939,680,840.00股(每股面值 1.00元),全部为流通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61,677,64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778,003,200股。 本次增发后变更后的累计股本为 1,051,638,636.00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 100%,其中:有限售流通股份 99,863,634.00股,占变更后注册资本(股本)9.4960%;无限售流通股份951,775,002.00股,占变更后注册资本(股本)90.5040%。 2022年 3月 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2年 4月 7日,公司召开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2年 5月 13日,公司公告于 2022年 5月 18日进行股权登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0股,转增 420,655,454.00股,本次转增后总股本为 1,472,294,090.00股,其中:有限售流通股份 139,809,088.00股,占变更后股本 9.4960%;无限售流通股份1,332,485,002.00股,占变更后股本 90.5040%。 2022年 3月 31日,原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姬苏春同志因退休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2022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公司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冉兴同志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并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换届之日。 2022年 7月 28日,公司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100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实际可解锁共计 2,751,512.0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2年 8月 24日,限制性股票解锁后总股本不变,有限售流通股份变更为 137,057,576.00股,占总股本 9.3091%;无限售流通股份变更为 1,335,236,514.00股,占变更后股本 90.6909%。 2022年 12月 21日,中航产融及中航通飞认购的 2018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已达到,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数量为 106,682,298.00股,解锁后总股本不变,有限售流通股份变更为 30,375,278.00股,占总股本 2.0631%;无限售流通股份变更为1,441,918,812.00股,占变更后股本 97.9369%。 2022年 12月 26日,中航产融及中航科工认购的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已达到,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数量为 24,618,991.00股,解锁后总股本不变,有限售流通股份变更为 5,756,287.00股,占总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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